正方观点 (5)
(一)我认为当立法后,要让年轻人知道不主动让座或占用老病残孕专座是违法的,也是可耻不道德的,以后坐公交形成人人守规矩,遵德守法的新时代风尚。
(二)我认为立法明确老病残孕享有公交车座位优先使用权,年轻人等其他人违反此规定的优先使用权只是最多罚款而已,不至于判刑坐牢。只要权属明确,违法者自然昭然若揭,不但要受到罚款制裁,更受到全车乃至全社会的谴责。罚款当然可以借鉴交通违法抓拍,事后缴纳罚款,公交设有摄像头联网交管系统即可。另外违法者可列入不诚信黑名单,现在是信用社会,加大其违法成本。不止年轻人,10岁以上学生也应遵守此规定,现在的一些中小学生也经常抢座和不主动给老病残孕让座。一些40到50岁的人也充老年人占用老病残孕专座,老年人最起码得60或65岁以上才算。
(三) 我认为,该提议正向激励机制可行,简便易行。但也有小问题,就像指路要小费,合理吗?从黄牛党手中买车票,买专家号,甚至结婚给付女方彩礼,给医生,老师红包等,这都实为不合理,没办法。不潜规则就没有优先权,实为腐败问题,侵犯其他人的平等权,对老病残孕则是优先使用权。